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划拨专款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形式资助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与帮助,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的执政原则,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爱。

目前,学院各相关部门、系正全面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了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各系资助专员,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系按照学院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全面展开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各系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学生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把评审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各系部正对学生材料进行统计和初审,并将于1024上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计划,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各系上报材料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在1115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