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端午”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6月7日-9日,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星期日、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原安排在6月9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
二、为方便师生离校,6月6日(星期五)下午的课提前到13:00开始,课间不休息,至14:30结束。6月9日19:00前师生返校。
三、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四、请各部门、各系加强安全消防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在离校或外出旅行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