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8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在“七·一”建党节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我院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经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产党员,可参加评选。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参评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
2、党组织内部团结一致,为实现学院更好更快的发展目标,积极带领师生员工艰苦奋斗、不断进取,在党务工作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3、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2、服从党组织领导,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先进性。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得到群众好评。
(三)参评先进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务工作,求实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4、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1、先进党组织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评选条件自评、推荐并填报《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条件评选、推荐并填报《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条件评选、推荐并填报《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先进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齐评选材料后,于7月25日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名额分配如下:全院共评选先进党组织2个、先进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9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先进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各1名。
四、评选要求
评选程序要公开透明,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要真实准确。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