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9年“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的通知
院内各系:
2009年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校生请于11月20日前在各班辅导员处报名;12月2日-4日到各班辅导员处领取证书;
2、2006级专科毕业生请于2009年11月23日-30日到教务处(四)办公室报名,12月7日-11日到教务处(四)办公室领取证书。代办或代领需办理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请在我院教务处网站内“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