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如下:
一、评奖的范围
第十五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材料和费用
申报的成果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缴纳申报费。每份成果缴纳申报评审补偿费100元。
三、评奖时间安排
4月20日至4月25日学院各部门、各系组织动员申报,4月26日申报截止,并将申报材料送科研处。9月20日前获奖成果公示。
四、材料下载
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包括《评奖实施细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由于本次评奖时间紧,学院各部门、各系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院科研处联系。
院科研处电话:(028)87820101、87820636
科研处
2012年4月20日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http://www.sss.net.cn/ReadNews.asp?NewsID=37855&BigClassid=8&SmallClassID=56&SpecialID=0&belong=skl